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【2015】60号)文件精神,对2022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、建档立卡贫困生、孤儿及残疾人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。经本人申请及各系审核,学院研究决定对梁宝孺等221名2022届毕业生向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发放求职创业补贴(毕业生名单详见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2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)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天(10月25日—10月30日)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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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
2021年10月25日